合肥市庐江县202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公告
根据《合肥市庐江县202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》规定,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(体检环节怀孕待检人员也列为考察对象)。现就合肥市庐江县202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政审考察表
考生提前从网站下载政审考察表(附件1,正反双面打印),填写好相关信息,按照表格的要求前往相关部门如实填写并盖章,现场考察时统一交考察组带回,或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提交。
政审考察表主要包含内容及填写要求如下:
(1)个人基本信息(由考生本人填写);
(2)现实表现情况(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素质、业务能力、遵纪守法等情况;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填写并盖章、无工作单位的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村/社区填写并盖章);
(3)是否有违纪违规情况(机关事业单位、国企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填写并盖章,其他人员此栏无需填写);
(4)是否有违法犯罪情况(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填写并盖章);
(5)考察审查意见(考生无须填写,由招聘单位在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据实填写)。
二、个人档案
1.个人档案不在庐江县的考生,可通过安徽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网上办事大厅——点击“档案转入办理”——选择“庐江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”,上传本人手持身份证的照片、电子版《体检通知书》,网上申请开具《调档函》。考生应及时持开具的《调档函》到个人档案存放单位,尽快将个人档案转入庐江县。
2.个人档案在庐江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的考生,可通过安徽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线上确认,或通过电话联系确认(联系电话:0551-87336963)。
三、其他事项
1.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(或主管部门)具体负责。至考察结束时(截止到公示公告发布时),考生未按规定提交相关考察材料、档案的,视为考察不合格。
2.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、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,取消其聘用资格。
3.根据《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、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》(皖办发〔2017〕24号)等文件精神,至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,考察环节不予合格。
4.具体考察时间由各考察组按实际工作需要确定,考生要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,在考察前考察组会提前电话联系考生。
附件:
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5年12月22日
原文标题:合肥市庐江县2025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公告
文章来源:庐江县人民政府(原链接MD5:8e20ff8d67e0640208bc898b2f4ed0f0)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