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辛县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政审公告
根据《利辛县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》,经笔试、资格复审和面试等程序,现将体检政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体检确认
1.根据应聘人员最终总成绩,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: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。名单如下:
| 序号 | 职位名称 | 职位代码 | 姓名 | 准考证号 | 岗位序号 |
| 1 | 财务岗 | 1 | 李* | 25113010212 | 1 |
| 2 | 财务岗 | 1 | 王*婷 | 25113010322 | 2 |
| 3 | 财务岗 | 1 | 张* | 25113010218 | 3 |
| 4 | 财务岗 | 1 | 范*苗 | 25113010227 | 4 |
| 5 | 财务岗 | 1 | 孙*宇 | 25113010305 | 5 |
| 6 | 法务岗 | 2 | 纪*明 | 25113010520 | 1 |
| 7 | 审计岗 | 3 | 张*豪 | 25113011208 | 1 |
| 8 | 信息岗 | 4 | 尚*强 | 25113010806 | 1 |
| 9 | 信息岗 | 4 | 孙*龙 | 25113011218 | 2 |
| 10 | 工程岗 | 5 | 阎*华 | 25113010911 | 1 |
2.请入围人员携带身份证、面试通知书于2025年12月25日下午2:30--5:00到利辛县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一楼办公室(县人民政府后院,永兴路与人民路交口西100米)进行体检确认,逾期责任自负。
二、政审
参加政审的人员请于2025年12月25日下午体检确认时提交以下材料:
1.打印附件《利辛县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政审表》(见附件)(A4纸双面打印,一式两份),内容填写要完整、真实准确,不得弄虚作假,不得栏漏项,印章签字要齐全。
2.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。
3.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(个人前往中国人民银行办理)。
4.现实表现材料(由最后一次参加工作的单位提供),内容必须包括:
(1)有无因违纪违规被开除、辞退、解聘情况;
(2)有无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情况。
初选人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《无犯罪记录证明》,需要提供介绍信的,可前往利辛县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一楼办公室领取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考生参加体检时,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、笔试准考证、面试通知书、体检通知书和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,属矫正视力的,请携带本人常用的眼镜前来参加体检。证件携带不齐的,不予体检。
2.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前来统一参加体检,否则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。
3.体检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,必须贴上标签后交引导员保管,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。体检过程中,考生应按照引导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,服从管理。体检完毕,经医务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、误检后,方可离开体检医院。
4.体检前后,请考生保持手机通畅,不要更换手机号。
咨询电话:0558-8723088(县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)
监督电话:0558-8809913(县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组)
附件: 利辛县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.doc【43.5 KB】
利辛县国资委
利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利辛县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
2025年12月22日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