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认定李*娟等16位同志具备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何*玉等45位同志具备小学教师资格荣*玲等23位同志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通知
裕教体人〔2025〕45号
各乡镇中心学校、城区教育辅导区,区直属学校:
根据国务院《教师资格条例》和《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》的规定,李*娟等16位同志向裕安区教育体育局提出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,何*玉等45位同志向裕安区教育体育局提出的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,荣*玲等23位同志向裕安区教育体育局提出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,经区教育体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和公安机关内网系统核查,并组织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和体检等合格,现同意认定李*娟等16位同志具备初级中学教师资格、何*玉等45位同志具备小学教师资格、荣*玲等23位同志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(名单附后)。
特此通知。
六安市裕安区教育体育局
2025年10月30日
附: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(84人).xlsx
原文标题:关于认定李*娟等16位同志具备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何*玉等45位同志具备小学教师资格荣*玲等23位同志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通知
文章来源:裕安区人民政府(原链接MD5:784e6a06cc0c92b3278fa31278c67ac8)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