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笔试加分条件
根据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规定,少数民族报考的,公务员录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.5分。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的,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。既是少数民族人员又是退役的高校毕业生的,不累计加分,按最高一项加分。
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于9月30日前(逾期不予受理)将有关证明材料按所报考职位的部门类别,分别送省法院、检察院、司法厅审核,报考公安民警职位的送各市公安部门。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是:①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;②父母少数民族一方的身份证和户口簿;③县级民委关于其父母少数民族一方民族情况的证明;④公安部门关于其与父母少数民族一方血亲关系的证明。
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的报考人员须于9月30日前(逾期不予受理)将有关证明材料送省教育厅审核。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是:①本人身份证;②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;③退伍证和负责其退役安置工作的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。所有证件、材料均须原件和复印件。
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,分别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教育主管部门向社会公示5天,公示无异议的,予以加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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